【走出象牙塔的科學】之二:實例 -- 人類受精及胚胎法

案例分析

前面介紹了英國政府及國會立法的程序。看起來似乎完全是政治的東西;那麼,科學傳播到底
能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呢?課堂上,Dan 便以英國最新修訂的「人類受精及胚胎法」為實例,
討論科學界在此事件中的作為。以下便簡單介紹該法案的背景及來龍去脈。

在正式開始前,我還是想引用昨天剛從書上看到的一句話:「科學、政治與社會三者實密不可
分 (Science, politics and society were inextricably linked.)」

背景:人類胚胎幹細胞

近年來對人類胚胎幹細胞的研究,牽涉到道德倫理爭議,複雜難解。簡單來說,胚胎幹細胞是
在受精後四至五日而成的未特化原始細胞;由於它能分化成特定細胞,使得它具有修復人體器
官及組織的潛力 (也就是器官及組織再生)。科學家認為胚胎幹細胞研究能促成重大醫學進展,
但由於人類胚胎幹細胞是在卵子受精後的產物,因此也帶來爭議:

● 「這個人類胚胎細胞是否算是『人』?」

● 「如果它是人,那用人來進行研究或作為醫療用途是否適當?」

● 「如果它不是人,那從受精到生產這懷孕過程中,究竟從哪一階段起才算『人』?」

所以這議題並不新鮮,相同的爭論早在墮胎合法權、複製人類等問題就吵了多年而無解。現今
各國大多數仍不開放人類胚胎幹細胞作為研究及醫學用途,因此目前的幹細胞研究只有用其它
動物如鼠、牛的胚胎幹細胞,或是用存在成體組織中的幹細胞 (例如骨髓、胎盤臍帶血)。然而
科學界仍有很大的聲浪希望開放人類胚胎幹細胞的研究。

人類受精及胚胎法

英國的人類受精及胚胎法分別有1990年及2008年兩版 (Human Fertilisation and Embryology
Act 1990 & Act 2008, 以下分別簡稱 HFEA 1990及 HFEA 2008)。最早在1978年時,就開
始有需要立法的輿論,因為世界上第一位由人工受精的試管嬰兒在該年誕生。拖了好幾年後,終
於在1990年經過前述冗長的程序在國會通過法案。儘管如此,英國在這方面仍是世界先驅。此法
案規範了對人類精子、卵子以及胚胎的儲存、應用及研究,並同時成立一個法定組織來管理一切
相關事宜 (Human Fertilisation and Embryology Authority, 也是簡稱HFEA)。

但隨著時代及科技進步,HFEA 1990 已不盡然適用現今情況。國會下議院的科技委員會在2005、
2007年時分別針對相關議題提出調查報告 (見參考資料)。接著就是對 HFEA 1990 的修訂,新的
法案在2008年二月在下議院一讀通過,開始立法程序。HFEA 2008 最終在該年十月底於下議院
三讀通過。有關該法案在英國國會審查的詳細經過例如:

各階段重要日期及文件檔案

下議院二讀發言記錄影音檔

HFEA 2008 的詳細內容在此不贅述。基本上,目前英國在幹細胞研究方面居於世界領先地位,很
大原因便是歸功於 HFEA 1990、HFEA 2008 對此類研究的開放及有效規範;2008年的修法也是
為了能因應時勢,期望繼續保持這方面的優勢。

相對於英國在幹細胞研究的開放,相對的例子便是美國 -- 通常刻板印象會以為英國民風傳統保守、
美國自由開放;但對於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的態度竟剛好相反。美國小布希總統所屬的共和黨一向
對此類墮胎、生育議題持保守態度,美國國內宗教及保守派反對勢力的聲浪亦十分強大,小布希便
曾言在他任內不會開放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。

歐巴馬在去年當選新任美國總統後,美國的幹細胞研究者又看到曙光。歐巴馬在他的競選政策中便
聲明支持開放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,並在今年三月簽署行政命令同意聯邦政府對相關研究的撥款資
助。雖然美國要達到如英國般立法開放研究的地步還有很長的路要走,但科學界已欣見轉機。

(待續)


參考資料

Human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and the Law, 2005. Report from the Science and
Technology Committee, House of Commons

Government Proposals for human-animal chimera or hybrid embryos, 2007. Report
from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ttee, House of Commons

Human Fertilisation and Embryology Act 2008

Erika Check Hayden, 'Obama overturns stem-cell ban', Nature News, 9 March 2009

Signing of Stem Cell Executive Order and Scientific Integrity Presidential Memorandum.
Remarks of President Barack Obama – As Prepared for Delivery, 9 March 200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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